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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0-06-07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通知要求,为加强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事业心强,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二)长期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或生产一线工作,具有与聘专业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名师),业务精湛,技术(技能)高超;

(三)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全身心投入受聘相关专业的理论或实训教学工作;

(四)在聘期内不再受聘为其他高职院校“楚天技能名师”。

二、岗位职责

(一)完整、系统地讲授一门专业理论或实践技能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的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

(二)参与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三)参加本专业“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

(四)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保证聘期内每学年在受聘岗位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60课时;

(六)遵守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三、聘任程序

(一)岗位申报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由二级学院(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组织推荐,报学院审批确定设岗计划并报教育厅,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二)组织招聘

按照教育厅批准的设岗计划,学院教务负责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二级学院(系)、部接受报名。

(三)初审评议

1、二级学院(系)、部组织应聘人员填写的《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申报表》,对相关材料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等进行初审。

2、对初审合格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二级学院(系)、部负责成立由行业专家等有关人士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根据设岗计划,确定拟聘人选报教务处。

(四)复审上报

1、教务处组织复核二级学院(系)、部上报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并报学院审批。

2、学院审批后,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厅审批。

(五)办理聘任手续

1、对于经教育厅审批合格公示的人选,由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聘任合同(以下简称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2、聘任合同和聘书副本同时报教育厅备案。

    四、管理与考核

(一)学院教务处依据聘任合同,对楚天技能名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为两年。两年岗位聘期期满,聘期自动解除。

原受聘人员是否续聘,由教务处根据考核情况与受聘人协商,经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二)二级学院(系)、部具体负责楚天技能名师的日常管理。楚天技能名师每聘满一年,二级学院(系)、部根据聘任合同,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并填写《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年考核登记表》。

考核分别从师德素质、敬业精神、教学效果、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等几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兑现待遇、奖励、续聘、解聘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具备优秀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教书育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勤奋;教学效果好;实践能力强;全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合格: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努力;教学效果较好;实践能力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不合格: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

    (四)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具体负责楚天技能名师业务管理,并建立楚天技能名师业务档案。

    (五)楚天技能名师在聘期内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应加上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单位署名。

(六)楚天技能名师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二级学院(系)、部提出意见报教务处,经学院作出决定,解除聘任合同,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造成教学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减个人工作报酬。

1、聘期内无特殊原因且未得到学院同意,年实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160学的;

    2、不能履行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职责的;

    3、教学工作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

    4、教科研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触犯刑律的。

    五、待遇

    (一)学院在聘期内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为楚天技能名师配备教学助手,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楚天技能名师按聘任合同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享受教育厅发放的每人每年人民币2万元报酬(包含工作期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发放办法为到岗工作后,学院先支付50%,其余的50%在一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发放。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未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或者未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学院将酌情扣除报酬。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楚天技能名师

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现任职称

 

岗位专业

 

岗位名称

 

 

 

 

 

 

 

 

 

 

 

 

 

专业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系)、部评鉴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  核

委员会(小组)审  核

意  见

 

 

 

 

 

 

 

 

 

考核委员会主任(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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